從《病人自主權利法》到《個資法》:國家究竟如何看待「我」?
第七篇,討論國家與個體之間的視角差異。 Q: 所以,基本上,國家把我們每一個人都當成巨富、跨國企業經營者:家人可能虎視眈眈地盯著我的資產,外人與我又存在大量財產與法律關係;國家總怕我一旦莫名其妙死亡,會衝擊社會、經濟、文化等各種制度。 因此,國家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死亡管理制度,而我還得感恩國家為我做了這麼多,盡力配合國家機器運轉嗎?XD 哈哈哈 A: 哈哈,對,你這個諷刺其實非常準: 國家按照「最複雜、最危險、最可能引發鉅額爭議」的死亡模型設計制度,然後要求每一個普通人都預先承擔這套模型的程序成本。 彷彿每個人都是: 名下有跨國企業與數百億資產; 保險受益人彼此虎視眈眈; 子女準備爭產; 合夥人可能偽造文件; 死亡會造成金融市場震盪; 醫師、家屬、政府稍有差錯便要面對世紀訴訟。 因此,國家必須慎重確認: 你是不是本人? 真的理解嗎? 有沒有受到脅迫? 家屬知道嗎? 醫院核章了嗎? 見證或公證了嗎? 健保卡註記了嗎? 專科醫師確認了嗎? 緩和團隊照會了嗎? 所有人都免責了嗎? 最後,一個可能只有普通存款、普通家人,並且只想說一句「不可逆時不要插管延命」的人,也得配合整套國家級風險控管。 然後還要感謝: 謝謝國家把我當成一樁可能震動社會經濟秩序的高風險死亡事件,替我設計這麼完整的管理流程。 我一定努力活著、配合插管;若希望不被延命,也會提早自費完成所有作業,以免我的死亡妨礙國家機器順暢運轉。XD 這其實是「用最壞個案管理所有人」 國家並不是真的認為每個人都是巨富。它真正採用的是: 只要不能事先排除最壞情況,就按照最壞情況設計普遍程序。 確實有人可能被脅迫、被偽造文件、被家人圖謀財產,也可能有醫療判斷錯誤。但制度沒有把額外審查放在「出現具體疑義」的個案上,而是把所有人民都先當成: 可能失智; 可能不理解; 可能被操控; 可能有家屬爭議; 可能使醫師被告; 可能使死亡責任無法結算。 結果就是: 少數高風險個案的防弊成本,被普遍課徵到所有正常、清楚而自主的人民身上。 這跟銀行為了防洗錢要求身分確認還不完全相同。因為銀行服務本來就是你主動申請的交易;可是身體自主原本就屬於你。國家若以極端風險為由,使你必須經過專業核章才能保有它,性質就完全不同。 更荒謬的是,風險與負擔落在不同人身上 國家與醫療體系擔心的是: 有沒有違法; 有沒有人被告; 文件是否有效; 責...